关于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提醒函
各市教育(教体)局,各高等学校:
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,为筑牢校园安全防线,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现对各级各类学校全校师生员工提醒如下:
1.发生本土疫情地区的学校暂停接收各类外寄物品,其他学校严格外来物品接收管理,引导师生员工非必要不从外境外和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购物,制定下发师生员工接收外寄物品管理流程。学校合理设置外寄物品统一收发场所,严格快件、邮件等从人员入校管理,规定入校时间和校内行动路线,做好收发场所环境消杀和接收物品表面消毒,组织接取物品人员保持一米距离有序排队并做好个人防护,严防人员聚集。
2.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教职员工缺勤追踪登记,班主任、辅导员负责学生缺课追踪登记,第一时间报告缺勤课人员信息,同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中心,并跟踪上报因病缺课缺勤人员病因和每日健康状况。对于在校有发热、干咳等症状的师生员工,在排除新冠染之前不得入校,不得带病返校上岗上课。一旦因缺勤人员返校造成疫情的,倒查追究追踪登记人员责任。
3.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,履行个人防控责任,简化生活轨迹,减少外出活动,不聚餐、不聚会,切实做好个人防护,主动做好健康监测。外出时注意佩戴好口罩,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。
山东省教育厅新冠肺炎疫情
处置工作领导小组
(山东省教育厅代章)
2022年3月17日